习近平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蕴含的科学思维方法
摘 要 习近平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城市领域的具体展开,系统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以及城市发展为了谁、依靠谁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科学思维方法。具体表现为: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久久为功的历史思维、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统筹兼顾的系统思维、守正拓新的创新思维、依规善治的法治思维和坚守原则的底线思维。这七种科学的思维方法彼此联系、相互作用,展现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发展规律和治理逻辑的深刻把握,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我国城市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新路子提供了实践指南和方法遵循。
关键词 人民城市;科学思维方法;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高瞻远瞩的广阔视野和运筹帷幄的政治智慧不断深化对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规律性认识与科学性阐发,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以及“城市发展为了谁、依靠谁”等问题,创造性提出关于城市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提出“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并形成系列重要论述,[1]为新时代新阶段我国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系统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的核心是人”,[2]“以人为本”是城市一切工作的价值核心,强调“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3]从人民主体性的角度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是实现“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根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贯穿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内蕴着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展现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发展规律和治理逻辑的深刻把握。深刻分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中所蕴含的科学思维方法,是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重要论述核心内涵、理论品质和价值意蕴的必然要求,是构筑人民城市理论科学化、立体化研究体系的重要视角,也是推动我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把握人民城市建设的大局大势
战略思维强调思维的整体性、全局性、长期性,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一种思维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在城市发展的目的、规划、布局等方面与战略思维所强调的整体性、全局性、长期性高度契合,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保持战略定力,着眼城市长远目标
着眼城市长远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蕴含的战略思维的价值落点,其核心是摒弃短期政绩导向,将人民福祉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目标,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统揽城市生态、公共服务、文化传承等领域的建设,超越短期功利,着眼于根本和长远,旨在谋求可持续的未来,确保城市发展成果能长期惠及全体人民,这既体现了战略思维的长期性,也凸显了城市发展的人文关怀。城市发展需要兼顾“当代人的需求”与“后代人的福祉”,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为代价换取短期增长。从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建设韧性城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这些重要论述无不折射出谋求长远生存与发展的战略远见,其实质是将人民福祉从“短期保障”升级为“长期守护”,推动战略部署真正转化为人民可感知的民生成效。
(二)把准战略定位,科学决策城市发展
把准城市战略定位的关键在于立足城市资源禀赋、区域格局与国家战略,通过科学规划明确城市发展的坐标和路径,避免城市建设陷入盲目跟风或同质化竞争的误区。不同规模、不同区位的城市,在区域空间结构中承担着不同的功能角色,城市战略定位需要与区域发展协同和自身比较优势相匹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很多城市都宣称要打造全国规模的各种“中心”“基地”,争建国际化大都市,然而著名的城市不在宏伟的目标,重要的是不可替代的特点。只有实事求是确定城市定位,才会有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4]城市定位的本质是对自身功能价值与空间角色的理性研判,唯有依托本地资源禀赋培育独特竞争力,方能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战略思维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城市发展跳出粗放式的模仿套路,实现定位、规划与发展逻辑的内在统一。
(三)明确战略任务,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所蕴含的战略思维还体现在立足当下、洞察未来,在“时”与“势”中识变、应变、求变,以变革之举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城市发展始终跟上时代步伐,牢牢把握战略主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曾经的“粗放扩张、人地失衡、举债度日、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5]在202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再一次对我国城市发展进行系统谋划,明确指出我国城市发展需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以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要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这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敏锐把握战略机遇作出的正确战略判断,更彰显了其心怀“国之大者”的为民情怀。
二、久久为功的历史思维:保持人民城市建设的历史耐心
历史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具体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为从政者,不熟悉历史,特别是中国史,没有一种历史的纵深感来把握现在做的事情和制定我们的目标,就做不好今天的工作。”[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蕴含的历史思维是摸清发展规律、把握战略趋势、作出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石。
(一)秉持历史耐心与定力,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
城市建设是一项周期漫长、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它不像“百米冲刺”那样能快速见成效,更像是一场跨越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马拉松”,考验的是建设者和管理者能否摒弃急功近利的政绩冲动,静下心来甘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这种潜功,短期内看不到耀眼的成果,却如同城市发展的“根”与“魂”,为后续的繁荣与进步筑牢根基,其价值往往会在历史的沉淀中愈发凸显。“城市形成是历史积累和沉淀”“好的城市可能需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发展”。[7]然而,急功近利的发展心态,使得“摊大饼”式的土地开发造成很多城市只见高楼大厦不见百姓烟火,只见柏油马路不见绿水青山。秉持历史耐心与定力,就是要坚持久久为功,甘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这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责任担当和价值追求。
(二)留住并赓续历史文脉,保持“守历史、重文化”的敬畏心
坚持历史思维还表现在跳出眼前之需,留住城市的“根”与“魂”。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做到城市保护和有机更新有效衔接。[8]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常怀敬畏之心,多次强调历史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没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是没有生命力的。城市中的每一处老建筑、每一条古街巷、每一种生活习俗,都见证着城市的发展变迁,是集体记忆的鲜活载体,是城市的文化遗产和精神寄托。一方面,留住历史文脉让历史遗存“活”在当下,在守护中活化利用,并与现代精神文化需求相结合。另一方面,赓续历史文脉需要注重文化精神的传承与弘扬,让历史文脉融入城市发展的血脉。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传承活动,是为了让历史文脉不再是书本上的文字或静态的建筑,而是成为融入居民日常生活的精神养分,让城市的集体记忆在代际传递中不断延续。
(三)尊重城市演进规律,发扬“合规律、善作为”的主动性
城市发展与演进有其自身的规律,善于运用历史眼光认识发展规律就是要以史为鉴、知古鉴今,这是发扬“合规律、善作为”的历史主动精神的前提。人们把对城市的认知、理解和创意以各种“人化”的方式赋予城市建设,这是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以主人翁精神促进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体现。发扬历史主动精神的首要前提是尊重城市演进的客观规律。只有遵循规律才能因势利导,只有顺势而为才会水到渠成。这就要求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治理必须尊重人口流动、产业迭代、治理增效等城市演进规律,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以“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9]的历史主动精神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以规律为准、以人民为本。“合规律、善作为”的历史主动性,既彰显了“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也体现了“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
三、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破解人民城市建设的难题障碍
辩证思维是用矛盾分析的方法“一分为二”看问题,要求既看到事物的矛盾对立,又善于抓住内在联系和规律,将“对立”转化为相互促进的“统一”。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中,无论是“致广大而尽精微”的城市治理,还是“兼顾内外两手抓”的城市环境保护,都体现了鲜明的辩证思维。
(一)在“广度”与“深度”中的辩证统一
城市治理的“广度”与“深度”,是辩证思维在空间维度与实践精度上的具象体现。追求广度意味着治理范围要全域覆盖、不留死角,而探求深度则要求治理举措精准精细、直达病灶。如果只重广度而失之粗放,则治理流于表面;若只求深度而忽略全局,则治理难免呈现碎片化。二者看似存在“覆盖范围”与“聚焦程度”的矛盾,实际上却可以通过科学统筹实现辩证统一。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衣食住行、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生活环境、社会秩序等方面都体现着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10]城市治理不仅要实现治理范围在空间与事项上的广度拓展,也要以“绣花针”般的精细化,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发现城市治理微观问题的“探头”,打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最后一米”,由此实现从管理到治理、从粗放到精准的城市治理范式的转变。
(二)在“面子”与“里子”中的辩证统一
城市环境的“面子”与“里子”,对应着城市外在形象与内在功能的关系。面对城市建设中“重面子、轻里子”,只看表面不顾内在的做法,辩证思维要求打破“重形式、轻内容”的认知误区,在美化城市外观的同时要夯实城市功能根基,实现城市的“颜值”与“内涵”共生共荣。如今,城市更新行动正在全国逐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虽不似摩天大楼般引人瞩目,却为城市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通过提升城市的内在机能和抗风险能力,“里子”的韧性为所有“面子”上的经济活动与文化繁荣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保障,确保了广大市民有序健康的日常生活。“内外兼修”的城市环境建设,既满足了居民对城市美好外观的追求,又保障了城市功能的稳定运行,充分彰显出“面子”与“里子”辩证统一的城市治理智慧。
(三)在“宜居”与“宜业”中的辩证统一
城市是人集聚生活的地方,一座繁荣、充满活力的城市首先必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传统城市发展的模式往往职住分离,甚至出现住房短缺、无房可住的情况。“宜居”与“宜业”是城市活力的一体两面,是相互滋养辩证统一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要努力做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11]在知识经济时代,优秀的从业者选择一座城市,早已超越了单纯的薪酬考量。一方面,优质的“宜居”要素形成“磁吸效应”,构成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软实力”;另一方面,充满活力的产业和经济活动是“宜居”的物质前提,为城市居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产城融合意味着“以产聚人、以城留人”的良性循环,体现了对“宜居”与“宜业”关系的本质把握,有力彰显了辩证思维。
四、统筹兼顾的系统思维:优化人民城市建设的结构层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坚持系统观念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了科学思想方法。人民城市建设是涵盖内部治理、区域关系、长远发展的复杂系统工程。要坚持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系统谋划,以系统思维的“协同性”破解多元主体利益冲突、多重目标简单叠加、复杂时空片面隔离的困局。
(一)以“有机生命体”理念协同城市内部综合治理
“城市是一门科学,它像人体一样有经络、脉搏、肌理,如果你不科学地对待它,它会生病的。”[12]城市复杂的结构系统仿若一个“有机生命体”,只有协调一致、和合共生,才能保证健康运转。坚持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系统谋划,需要“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13]以达到人民需求与城市运转的动态适配。强化协同融合的系统思维,构建动态整合的机制平台,完善资源协同的代谢循环,破除条块分割、促进联网联动,破除功能僵化、加强多元综治,最终实现城市资源代谢的高效、公平、可持续,为作为有机生命体的城市健康运行提供坚实支撑。
(二)以“城乡融合”理念协同区域统筹发展
城市与乡村是相互依存、互促共荣的有机整体,不能截然分开。“城乡融合发展是人民城市理念的核心要义,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14]要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就不能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我国走出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本质上就是要避免传统城市化进程所导致的城乡对立和小城镇被边缘化的畸形模式。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系统进行整体考察,既要认识到城市与乡村的相对独立性,又要认识到二者的紧密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15]一方面,要实现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与平等交换;另一方面,要追求空间功能上的互补与共生。这意味着城乡依据比较优势进行功能性分工,通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一系列协同手段,实现城乡要素深度融合,最终形成城乡功能互补、产业互促、发展互鉴的一体化新格局。
(三)以“空间连续性”理念协同顶层设计与要素联动
“空间连续性”是系统观念在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体现,强调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在时间维度和空间层级上应保持内在的一致性与协同性。要确保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空间发展始终锚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必须坚持系统观念,通过动态整体的顶层设计与要素优化的功能体系,将城市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发展脉络以及不同空间尺度的规划要求,整合到一个连贯、稳定且富有弹性的协同行动框架中,从而确保城市空间演进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城市规划“先布棋盘再落子”,就是要求“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让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永续利用”,[16]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空间连续性”还体现在不同空间规划层级的纵向传导与横向协同。通过顶层设计的系统性统筹,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规划体系,以“多规合一”等机制创新,确保不同行政层级的规划目标一致和标准衔接。
五、守正拓新的创新思维:激活人民城市建设的内生动力
创新思维深嵌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之中。新时代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必须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以全方位创新破除发展桎梏,拓宽发展空间,让城市发展始终紧跟时代步伐,贴合人民需求。
(一)理念创新:重塑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逻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创新是城市转型发展的首要前提。过去部分城市发展存在重经济总量、轻民生福祉,重规模扩张、轻品质提升的片面认知,难以适应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引领城市发展理念实现根本性转变,彻底跳出“以物为本”的传统模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理念创新,不仅是对资本逻辑主导城市发展的超越,同时也与其他科学思维方法高度契合,明确了城市发展的最终归宿不是冰冷的建筑与数据,而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全过程中,始终把人民意愿、民生需求摆在首位,从“为发展建城市”转向“为人民建城市”,重新锚定了城市发展的价值内核,也为城市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根本价值导向。
(二)实践创新:探索城市治理现代化实现路径
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实践层面的持续探索与迭代升级。当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后半程”,大规模增量扩张已难以为继,必须通过路径创新实现存量优化与内涵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17]要求在城市更新、社区营造、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探索更多符合人民需求的新方式、新机制。依托创新思维推动城市治理实践变革,一方面,打破行政壁垒,整合治理资源,构建全域联动、上下协同的一体化治理格局,实现城市内部综合治理效能整体提升;另一方面,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搭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引导广大市民、社会组织、市场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城市更新、公共服务等工作。城市治理实践创新并非脱离实际的盲目求变,而是要在尊重城市演进规律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让传统底蕴与现代治理相融共生,不断探索符合国情、贴合市情、顺应民心的城市治理新路径。
(三)技术创新:赋能城市运行与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创新思维必然要求拥抱技术变革。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是新时代赋能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工具,技术创新成为优化城市服务、强化精细治理的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18]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打造智慧城市,对交通出行、社区服务、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应急保障等民生领域进行全方位改造,有利于推动公共服务从“粗放供给”转向“精准适配”,切实补齐民生服务短板。与此同时,技术创新必须服务于人民,防止“技术至上”而忽视人文关怀。坚持“技术服务于人”的基本原则,必须杜绝重技术、轻人本的异化倾向。从便民服务终端到智慧交通体系,从线上政务平台到智慧社区建设,科技赋能的核心是让城市更聪明、更温暖,这正是创新思维在人民城市建设中的价值旨归。
六、依规善治的法治思维:筑牢人民城市建设的制度根基
法治是国家治理、城市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人民城市行稳致远的刚性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蕴含系统完备的法治思维,将法治精神、法治规则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和保护全链条。
(一)坚持依法治理,强化城市发展的制度刚性
城市的规划、建设、治理和保护不能依赖短期举措、临时手段,唯有法治化才能形成常态长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19]当前,一些城市频繁出现修改规划、领导“拍脑袋决策”等现象,根本上是法治思维的缺失。坚持依法规划,就是要将城市总体规划纳入法定程序,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确保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让规划“长牙齿”,才能避免“一任领导一张图”的乱象,真正为人民城市的长远发展奠定法治基石。同时,在城市治理、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创新必须划定创新行为的法律边界,防止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无序探索。只有以法治固成果、以法治护创新、以法治促长效,才能推动人民城市治理体系不断走向成熟完善。
(二)以法治保民生,保障群众城市发展的合法权益
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人民城市建设的核心要义。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发展速度与建设质量、整体利益与个体诉求、产业发展与居住环境等多重矛盾,而法治建设的推进,就是主动回应城市发展中的民生痛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市,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围绕群众最关心的住房保障、环境权益、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征收补偿、历史建筑保护等领域,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与配套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面对城市更新、片区改造等重点工作,以法治手段平衡发展需求与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利益冲突,将“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落到实处,既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真正让法治成为守护民生、凝聚民心的坚实屏障。
七、坚守原则的底线思维:化解人民城市建设的风险挑战
底线是事情发展最后的防线。它既是事物运动变化中发生质变的临界点,也是防止事情向坏的方向转变的不可逾越的界限。坚守底线,意味着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而做好充足的准备。这一科学思维方法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中表现为守住城市安全运行和有限开发的底线,对各种风险“见之于未萌、识之于未发”。
(一)划定治理红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现代城市是一个人口、资源、设施、信息高度密集的复杂系统,面临来自自然、经济、社会等领域多重风险挑战。划定治理红线是基于对城市系统脆弱性和风险性的深刻认知,为保障城市安全、健康与永续运行而设定的刚性约束体系。安全红线是城市系统良好运转的最后防线,其核心是提升城市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风险的能力,确保城市系统在风险冲击下不崩溃、能恢复。随着气候变化加剧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极端天气、传染病等风险对城市的威胁不断上升,坚守安全红线成为城市治理的必然要求。以坚守安全红线为不可突破的原则,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将城市视为一个“生命有机体”,通过增强其“免疫力”和“自愈力”,研判风险,防患未然,守牢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守规模边界,避免城市无节制扩张
规模边界是城市空间发展的总量约束。城市的发展并非越大越好,其空间扩张存在一个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域定位和治理效率以及经济集聚效应相适应的合理阈值。城市的发展受到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等要素的限制,确定城市人口、用地规模的合理上限,坚守规模边界,就是为防止城市的无限膨胀或“摊大饼”式无序蔓延而导致的“大城市病”和对农村耕地、生态用地的破坏。坚守规模边界,既要压实刚性管控,又要结合弹性调整。一方面,给城市发展划定极限,超过了就不能再增长;另一方面,对城市边界进行合理的动态评估,适时微调,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20]坚守规模边界不仅是应对当前资源约束的现实选择,更是顺应未来城市发展趋势的长远之策,体现出底线思维是一种化解风险、做足准备,牢牢把握主动权的积极思维。
综上所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理论体系完备、科学思想深邃,深刻回答了城市发展为了谁、依靠谁以及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谱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城市篇章”。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已进入“后半程”,要深入学习并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所蕴含的科学思维方法,自觉将其内化于心,在人民城市如火如荼的建设中真正外化于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自觉遵循城市发展普遍规律,主动顺应我国城市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走出一条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新路子,推动人民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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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系统观念的重要论述研究”(编号21JZD003)的阶段性成果。
(皋媛系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讲师,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杜仕菊系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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