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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作者:王树华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7   发布日期:2026-7-8

摘  要  在新发展格局下,中西部地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腹地,其建设关乎国家经济安全与长远竞争力。产业转移是赋能战略腹地建设的关键动力,其内在逻辑源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梯度转移理论与价值链治理理论的融合。产业转移通过生产要素再配置、产业价值链重构、政策制度协同三维互动的作用机制,全方位推动中西部战略腹地实现经济规模扩张、产业能级跃升、发展效能提升。在具体实践中,要强化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的双重作用,立足禀赋优势实现产业精准承接,坚持产业链整体迁移与创新资源联动协同推进,系统性完善跨区域制度对接与利益协调体系,推动产业转移高质量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筑牢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根基。

关键词  产业转移;战略腹地;作用机制;区域协调发展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深度调整,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在这一背景下,广袤的中西部地区作为国家经济纵深广阔、要素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的战略腹地,其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建设强大的战略腹地,不仅是应对国际风险挑战、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压舱石”,也是拓展经济增长空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2023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强调要“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要“推进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和关键产业备份”。在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节点,党中央密集提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的新要求,深刻反映了我国在复杂环境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考量。[1]

作为生产力在空间上的动态调整过程,产业转移被视为推动战略腹地建设的关键抓手。[2]特别是来自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不仅承载着资本、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跨区域流动,更蕴含着区域发展动能转换与格局重塑的深刻逻辑。近年来,党中央陆续提出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并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为产业跨区域转移创造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学术界对产业转移现象关注颇多,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产业转移的动因、[3]模式、[4]政策[5]及对不同地区增加值的影响[6]等方面,但将产业转移置于战略腹地建设这一更高层次战略目标下,系统解析其内在理论逻辑、多维作用机制及实践路径的研究尚显不足。既有文献或偏重于宏观效应研究,或局限于单一维度分析,缺乏一个整合性的理论框架来揭示产业转移如何系统性地赋能战略腹地建设。

鉴于此,本文旨在构建一个系统性分析框架,从“可能性”和“可为性”两个维度对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进行分析。“可能性”维度重点分析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内在理论逻辑与具体作用机制,“可为性”维度重点分析产业转移赋能战略腹地建设的实践路径,以期为优化国家区域产业布局、推动战略腹地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借鉴。

一、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理论阐释

产业转移赋能战略腹地建设,并非简单的企业区位变更或生产力平移,而是一个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具有深刻理论内涵的战略过程。其内在逻辑主要根植于以下理论基础的融合与演进。

(一)非均衡发展理论是产业转移的逻辑起点

非均衡发展理论最初由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提出,后经佩鲁、缪尔达尔等学者进一步完善。这一理论是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赫希曼的“极化—涓滴”效应学说为代表。该学说认为,经济发展初期,资源要素在市场规律作用下会逐步向发达地区集聚,形成经济增长极。增长极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人才、资金等要素不断向发达地区集聚的过程,客观上会对欠发达地区形成抑制作用,由此呈现出较为显著的“极化效应”。当增长极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资本过剩、土地与劳动力成本上升、环境约束收紧等问题。此时,出于降低成本、开拓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内在需求,部分产业或生产环节必然从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梯度高的发达地区向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梯度较低、但具备承接潜力的欠发达地区转移,从而带来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涓滴效应”。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转移并非零和博弈,其深层逻辑在于“协调共赢”:对转出地而言,通过将本地不具备发展优势的产业转移出去,可以为该地区发展高端产业、创新经济释放空间,进而动态实现产业体系的优化升级;对承接地而言,通过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可以借助外力激活本地资源,以此加速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最终,通过生产要素的再配置,推动国民经济整体效率的帕累托改进,迈向更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这一理论逻辑不仅适用于一般性的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也为解释中国不同地区之间的产业梯度转移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

(二)要素禀赋理论和梯度转移理论是产业转移的动力来源

要素禀赋理论以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为代表,产业梯度转移理论则源于美国经济学家弗农提出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依据要素禀赋理论和产业梯度转移理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区域在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丰裕程度与价格上存在显著差异,进而形成“势能差”。从国内情况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数十年的高速发展,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发达地区在技术、人才、资本等高级生产要素上积累丰厚,但土地、劳动力等初级生产要素成本日渐升高。中西部战略腹地则相反,其在能源、土地、劳动力等初级要素上具备成本优势,且市场潜力巨大,但在高级要素上相对稀缺。这种互补性的要素禀赋结构,构成了产业转移的“推—拉”合力。[7]东部产业向中西部梯度转移的过程,实质上是将东部地区相对充裕的资本、技术、管理经验等,与中西部地区相对充裕的土地、劳动力等相结合,在新的空间组合中产生更高的生产效率。它驱动发达地区高级要素向周边渗透、扩散,同时带动欠发达地区初级要素的价值提升,从而实现经济动能从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的传递与扩散。

(三)全球价值链与国内价值链理论为产业转移明确升级指向

在全球价值链(GVC)分工体系下,传统分工格局往往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长期处于附加值较低的环节,面临被“低端锁定”的风险,难以实现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党中央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核心要义之一便是构建以我为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摆脱对外过度依赖、提升产业主导权。在此背景下,产业转移被赋予了全新的战略内涵:它不再只是简单的产能空间迁移,而是国际产业转移在国内的延伸与升级,更是我国自主构建更具韧性、安全可控的国内价值链(NVC)以及重塑产业分工主导权的关键环节。我国东部地区向中西部战略腹地的产业转移,需要逐步从成本驱动的简单产能搬迁,转向以价值链整合与升级为导向的协同转移。其内在机理在于,通过对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与加工制造、组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在国土空间上进行优化布局与功能分工,有助于推动国内产业链实现纵向延伸与横向融合。这一过程不仅有利于降低全产业链协同成本、增强产业链抗风险能力,更有助于推动中西部战略腹地从全球价值链中的被动参与者,转型为国内价值链的重要节点乃至区域价值链的主导者,进而夯实国家产业体系的战略纵深。

综合以上分析,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是一个以区域协调共赢为目标、以要素禀赋互补为基础、以价值链升级为指向的复合型系统工程。它超越了传统的“产业承接”概念,是激活战略腹地潜力、优化国家生产力空间布局、提升国民经济整体韧性的战略选择。

二、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作用机制

产业转移对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赋能并非单一维度的要素流动或产能平移,而是通过多要素、多环节、多主体协同作用形成的系统性机制体系实现的。这一机制体系以区域要素禀赋差异为基础,以产业链价值链协同为核心,以制度规则对接为保障,推动东部发达地区的产业优势与中西部战略腹地的资源潜力深度融合,实现腹地发展动能的激活、发展质量的提升与发展格局的重塑。本文基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全球价值链理论与制度变迁理论,从要素、产业、制度三个层面,探索构建“生产要素再配置—产业价值链重构—政策制度协同”的三维分析框架,系统解析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具体作用机制。

(一)以生产要素再配置机制驱动经济规模扩张

生产要素再配置是产业转移产生直接经济效应的基础性机制,也是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中西部战略腹地虽拥有丰富的土地、劳动力等初级生产要素,但长期面临资本短缺、技术落后、管理低效等要素结构性矛盾,要素配置的非均衡状态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核心瓶颈。为此,需要通过生产要素的再配置激活腹地要素活力,推动经济规模快速扩张,为后续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筑牢物质基础。其具体作用路径至少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资本要素注入与投资乘数效应。产业转移直接带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扩大,有助于填补中西部资本缺口。同时,龙头企业在中西部地区的落户会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跟进,产生显著的乘数效应,拉动区域经济总量与财政收入双增长。二是劳动力要素激活与就业结构优化。产业转移可以为中西部地区创造大量就业岗位,有助于吸引本地劳动力就近就业与外出人才回流,推动形成以现代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就业结构,同时通过岗位培训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形成“就业增加→收入提升→消费扩张”的良性循环。三是技术与管理要素溢出与扩散效应。伴随产业转移引入的先进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和管理模式,通过技术示范、员工培训、产业关联等途径产生知识溢出,有助于倒逼本地企业技术改造与管理升级,进而推动区域生产效率整体提升。四是土地与资源要素价值重估与集约利用。产业转移通过将中西部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矿产等资源纳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有助于实现要素价值重估。在东部地区绿色发展理念与环保标准的引领下,有助于推动中西部地区土地与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实现要素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协同。

(二)以产业价值链重构机制驱动产业结构升级

产业价值链重构是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质量提升的核心机制,也是实现腹地产业从“低端配套”向“自主发展”跃迁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中西部地区在全球价值链与国内产业分工中多处于低端制造环节,存在产业链条不完整、产业附加值偏低、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为此,需要对中西部地区产业价值链进行重构,通过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协同升级,推动中西部战略腹地完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能级,逐步摆脱低端依附,进而构建自主可控的区域产业价值链。

其具体作用路径体现为三大链条的协同发力。一是产业链整合与集群培育。产业转移并非单个企业的孤立行为,而是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协同转移,形成“移植式”产业集群,帮助中西部快速弥补产业链短板,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生态,增强产业根植性与区域竞争力。例如,重庆、郑州通过承接长三角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快速形成从核心零部件到整机制造的完整产业链条,成为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二是价值链攀升与功能升级。中西部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并非被动停留在低端加工组装环节,而是通过“干中学”、与转出地研发机构合作、加大本地创新投入等方式,逐步从原始设备制造(OEM)向原始设计制造(ODM)和自有品牌制造(OBM)拓展,实现价值链纵向攀升;同时,产业转移带动物流、金融、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整体功能升级,提升产业附加值。三是创新链嫁接与协同创新。通过东部与中西部共建研发平台、设立异地创新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将东部地区的研发创新与中西部的生产制造、应用场景深度结合,有助于突破中西部创新资源不足的瓶颈,催生“研发在东部、转化在腹地”的跨区域协同创新模式,为中西部战略腹地培育内生增长动力,推动产业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三)以政策制度协同机制驱动发展效能提升

政策制度协同是保障产业转移顺畅推进、持续深化赋能效果的支撑性机制,也是破解区域行政壁垒、实现要素高效流动与产业协同发展的制度保障。产业转移的跨区域属性决定了其顺利推进离不开转出地与承接地的制度协同,而中西部战略腹地客观存在的制度供给不足、营商环境相对滞后等问题,成为制约产业转移有效承接的重要因素。在东部地区向中西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转出地与承接地通过跨区域治理体系构建、制度规则对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式,推动政策制度的协同创新与优化升级,为产业转移与腹地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与物理基础,推动中西部战略腹地从“被动承接者”向“主动塑造者”的角色转变。

其具体作用路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跨区域治理与利益协调机制构建。有效的产业转移需要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可以通过建立高层级常态化协调机制、共建“飞地经济”合作园区、签订跨区域产业合作协议等方式,构建一体化的跨区域治理框架;同时,探索税收分享、GDP核算、政绩考核等利益协调机制,平衡转出地与承接地的利益诉求,形成合作共赢的持久动力。二是制度规则对接与营商环境优化。为精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中西部地方政府需要主动对标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地区的营商规则,通过“制度学习”与“规则趋同”,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腹地营商环境,增强对外部要素和产业的吸引力。三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网络强化。产业转移带来的大规模生产、物流、交易需求,强有力地推动了中西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的跨越式发展,高铁网络、高速公路、航空枢纽的完善压缩了区域时空距离,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数字要素跨区域流动,使中西部战略腹地更深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要素高效流动、产业协同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生产要素再配置、产业价值链重构、政策制度协同三大机制并非孤立运行、彼此割裂,而是相互交织、相互支撑、相互强化的有机整体,共同构成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动力网络。三者之间蕴含“要素为基、产业为核、制度为保障”的逻辑关系,形成闭环式的赋能体系,推动中西部战略腹地实现经济规模扩张、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效能提升的全方位发展,最终将中西部的资源禀赋优势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筑牢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根基。

三、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实践路径

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战略腹地的有序转移,是激活战略腹地发展潜能、优化全国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按照“生产要素再配置—产业价值链重构—政策制度协同”三维作用机制的分析思路,有序推进产业转移需立足东中西部区域禀赋差异,以市场主导为核心、政府引导为支撑,通过推动产业转移精准化布局、协同推进产业链构建、创新资源联动、优化制度环境等多元路径,实现东部产业升级与中西部腹地发展的双向赋能、协同共赢。

(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协同,推动产业转移精准化布局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的双向协同,是实现东部产业向中西部战略腹地精准转移布局的根本前提。一方面,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产业转移。依托各地在要素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上的比较优势,推动企业基于成本控制、市场拓展、产业链配套等进行投资布局。东部企业聚焦自身发展战略,将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资源依赖型制造环节向中西部腹地转移,保留研发设计、品牌运营、核心零部件制造等高端环节,实现产业链的跨区域优化配置;中西部腹地则依托土地、劳动力、能源等要素成本优势以及不断扩大的内需市场潜力,吸引契合本地发展定位的产业项目,避免盲目承接与同质化竞争。另一方面,注重强化政府统筹引导与政策支持。从国家层面来说,可依托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出台产业转移总体规划,明确东部产业转出的重点领域、中西部腹地承接的重点方向;对东部地区而言,需要通过出台产业升级激励政策、设立产业转移引导基金等举措,推动本区域传统产业、过剩产能有序向外转移,为高端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对中西部地区而言,则需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定针对性的承接政策,在土地供应、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合理扶持,实现产业转移与本地发展的精准匹配。

(二)聚焦产业链整体迁移,构建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体系

推动产业链整体迁移是中西部腹地补齐产业短板、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路径,核心在于摆脱单一企业零散转移模式,构建东中西部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体系。一是强化龙头企业、标志性项目牵引作用。中西部腹地围绕本地重点培育的产业领域,精准引进东部行业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利用龙头企业的产业链号召力与资源整合能力,吸引上下游配套及关联服务企业协同转移,形成“龙头引领、配套集聚、全链布局”的产业转移格局。二是推动产业链垂直分工与跨区域协同。构建“东部研发设计+中西部生产制造”“东部品牌运营+中西部加工配套”等跨区域产业链分工模式,实现产业链各环节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三是培育中西部本地产业链配套能力。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鼓励中西部本地中小企业与东部转移企业开展产业链合作,通过技术配套、产品配套、服务配套等方式,融入东部转移企业的产业链体系,逐步提升本地产业链的自主配套率。

(三)推动创新资源跨区域联动,培育中西部腹地内生增长动力

推动东部创新资源与中西部腹地发展资源的深度联动,是破解中西部创新要素短缺、培育腹地内生增长动力的核心路径,亦是实现产业转移从要素转移向创新赋能升级的关键。一是搭建跨区域创新合作平台。引导东部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中心与中西部腹地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推动东部先进的研发成果向中西部腹地转移转化。二是推动创新人才双向流动与培养。建立东部与中西部人才交流合作机制,通过技术顾问、挂职交流、人才培训等形式,推动东部地区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向中西部腹地流动;同时,选派中西部技术骨干、企业管理人才到东部地区学习培训,提升人才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三是依托数字技术赋能跨区域创新协同。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搭建跨区域数字创新平台,推动东部的研发数据、技术资源与中西部的生产数据、应用场景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东部研发中心与中西部生产基地的远程协同研发、精准质量管控,提升跨区域创新与生产的协同效率,推动中西部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化转型。

(四)完善跨区域制度对接与利益协调,优化产业转移制度环境

制度环境的完善是产业转移顺畅推进的重要保障。推动东部与中西部的制度规则对接、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能够有效打破行政区划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产业转移提供长效制度支撑。一是推动东中西部制度规则对标与衔接。中西部腹地应以东部先进地区为标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制度规则对标衔接,营造与东部先进地区趋同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构建跨区域治理与利益协调机制。建立东中西部地方政府高层级常态化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产业链配套、跨区域生态保护等产业转移中的共性问题;探索建立税收分享、GDP核算、政绩考核等利益协调机制,将产业转移、区域协同发展纳入地方政绩考核体系,有效激发双方参与产业转移的积极性。三是创新跨区域产业合作载体。推广“飞地经济”“共建产业园区”等合作模式,由东部地区负责产业园区的规划、招商、管理,中西部地区提供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支撑,实现双方资源优势互补、收益共享。

参考文献:

[1]蒲清平,马睿.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的内涵特征、重大意义和推进策略[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04):37-48.

[2]安树伟,申秀敏,肖金成.中国战略腹地的科学内涵与建设路径[J].中国软科学,2024(12):1-11.

[3]张广婷,国胜铁.中国的国际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驱动因素与政策选择[J].求是学刊,2025(02):85-97.

[4]苗雨菲,郭朝先.推动产业国内梯度有序转移:模式、挑战与机制建设[J].经济与管理,2026(01):39-45.

[5]洪俊杰,陈洋,杨志浩.中国产业转移的战略考量:特征、动因与政策展望[J].国际贸易,2024(07):11-21.

[6]张瑜,刘志彪.中国国内国际双重产业转移:测度、趋势与经济影响[J].国际贸易问题,2026(2):22-39.

[7]王树华,刘志彪.区际产业转移的发生机制:基于“推—拉”模型的分析[J].学海,2023(01):74-81.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长三角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机制与路径研究”(编号25BJY02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智库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

【责任编辑: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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