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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际亲情住宅:苏南农村代际共融新实践

作者:白赟腾 邢晶晶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16   发布日期:2026-3-25

摘  要  父代与子代就近居住对于推动苏南农村代际共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江阴市周庄镇五村代际亲情住宅的案例调查发现,开展村社资源整合、引导多代就近生活以及保障福利多元供给是周庄镇五村的创新举措,这有助于老人实现“成功老化”、家庭代际关系和谐以及社区民生福祉增进,其中蕴含着重要的价值贡献。依据“新家庭主义”理念,要进一步完善代际就近居住政策体系、结合实际开发代际亲情住宅并建立代际共融多方参与机制,推动农村代际共融发展。

关键词  代际共融;代际亲情住宅;家庭养老;新家庭主义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中国历史文化语境中,家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它不仅是传统农耕社会的底色,更是“家国同构”的源点。费孝通曾反复强调家庭的活力存在于世代之间,认为这是家文化最为核心的特征,也是最能激发社会力的所在。[1]因此,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多代同堂共居都是农村家庭的基本生活形态,父母与子孙“共财共爨”保障了彼此在时空上的协调性,为家庭赡养功能的有效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随着我国城乡社会急剧变迁,农村家庭小型化、年轻世代流动化等问题日益凸显,代际之间的居住方式逐渐由过去亲密无间的同住模式转变为相互分隔的远距离居住。迫于各种现代压力,子代反哺内容仅限于物质补偿与短暂探望,生活冷清是许多农村老人的常态。在家庭主义式微、个体主义盛行的背景下,亟须探索代际居住的更多可能性方案。在政策层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指出,“引导、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提倡“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在此背景下,以江阴周庄为代表的苏南地区通过打造代际亲情住宅形塑了跨代共融的新型空间。这种距离适度的居住安排能够弥合代际同居和代际分离各自的缺陷,形成“虚分实合”的家庭结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从既有研究看,国外学者针对老人居住环境、代际互惠合作等进行了大量交叉研究,新加坡“组屋”、日本“二世代住宅”等均是利用空间设计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典范。相较之下,国内的代际研究与实践还存在若干不足。一是关于代际问题的研究仍停留在“恩往下流、责往上移”的结构变迁层面,缺乏对代际居住方式等可行路径的关注,致使研究视角较为单一和狭窄。二是代际居住的既有研究多是基于代际共居和代际分居的简单二元划分,忽略了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种可能。虽然有学者开始将空间距离纳入讨论范畴,认为适度间隔有助于使家庭代际关系更加紧密。[2]但总体而言,学界对此关注仍较少,结合案例的实证研究更为欠缺。三是从城乡分布来看,目前,绝大多数代际亲情住宅都集中在城市社区,[3]主要由万科、保利等房地产企业出于商业盈利的目的开发建设,而农村地区尤为稀缺。随着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愈演愈烈,代际亲情住宅在乡村的推行相较于城市更具紧迫性。四是在代际共融研究方面,盲目照搬西方的社会性跨代共居经验,对我国特有的乡土文化关注不够,忽略了农村代际共融要以家庭为基底,继而才能不断向外延展。应当注意到,在农村代际居住方式演变的过程中,不只有中西部“结婚即分家”的失衡表现形式,在东部发达地区也存在着一种折中的代际共融方式,即多代相邻而居。基于此,本研究立足苏南经济社会实际,参照新家庭主义的核心观点,重新审视农村代际居住的实践样态,以期拓宽代际共融研究思路,并为家庭养老的现代化转型提供前瞻经验。

二、江阴市周庄镇农村代际亲情住宅调查

本研究的案例资料源自团队在2025年4月对江阴市周庄镇S村、H村、J村、Z村和N村(以下简称周庄镇五村)开展的实地调研,访谈对象主要包括村干部、志愿者、入住老人等。

(一)周庄镇五村代际亲情住宅的创新举措

1.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村社资源整合。在村集体的统筹规划下整合村落资源要素,这是周庄镇五村打造代际亲情住宅的重要基础。不同于以往由房地产公司出资建设的营利性家庭住宅项目,周庄镇五村的代际亲情住宅修建成本均由村集体承担,建成后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成本价租赁或销售给本村有需求的家庭,因而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这些村庄作为乡镇企业的发源地,拥有较为雄厚的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其通过创办集体股份合作社,积极引导全体村民以土地等参与股权合作,以此获得的土地租赁费、工业收益等集体所得作为代际亲情住宅及其配套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除此之外,周庄镇五村还制定了统一的项目规划,在闲置宅基地、荒地的空间基础上,建造出数栋设备齐全、功能多元的公寓楼及民房,并配备了不少公共设施,村民只需缴纳少量费用便可入住宜居新房。例如,S村配套建设了卫生室、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村民共享中心等;H村为老年公寓统一采购了“一键呼”、便捷扶手、智能马桶等适老化产品;J村建有百姓驿站、口袋公园等场地;N村则配备有地暖、充电桩、危险警报等设施。这有助于满足农村老人及其子女“拎包入住”的需求,并为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创造物质基础。

2.凭借居住空间设计引导多代就近生活。巧妙的空间布局及居住安排是周庄镇五村代际亲情住宅项目的核心部分,这为当地的家庭代际共融提供了坚实保障。这些村庄不仅在房屋设计上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垂直居住型、水平毗邻型、适度分离型等空间形态,而且各村的村委会还制定了具有差异性的住房分配方案,进而积极倡导多代之间就近生活和互帮互助。例如,S村让老人住在集体公寓的阳面一楼,并安排其子女住楼上套房,这种垂直分层型居住方式既能减少空间占用,降低建造成本,又能兼顾家庭成员之间的独立生活与代际照料,形成“一碗汤的距离”;J村推行“1套青年别墅+1套老年安置房”的组合分配方案,别墅与养老住宅之间相距较近,是典型的适度分离模式,青老之间能够实现日间相聚一起、夜晚各自憩息的美好愿景,实现了老年人与子女在空间上的相对分离与生活上的适度联结。另外值得关注的是,S村、J村等都特别重视“一老一小”问题,除了具有专供老年人颐养的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社工服务站等之外,农村社区内部或附近也分布着幼儿园和托儿所。养老与育儿在居住空间、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等方面实现了有机结合,子代可以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而父母则会通过隔代抚育、家务劳作、购置用品等方式继续支持子孙。

3.通过不同主体联动保障福利多元供给。多方协作是周庄镇五村代际亲情住宅项目的基本运行模式,为提高居民福利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H村、Z村等在运营代际亲情住宅的过程中,皆按照合作经营原则,引导不同主体通过联合互济的方式实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以实现村社福利供给多元化的目标,确保每个家庭都能从中受益。其中政府起着激励作用,村“两委”发挥主导作用,老人及其子女承担核心作用,企业、志愿组织等则属于辅助作用。首先,无锡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无锡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为代际亲情住宅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和资金保障。其次,村“两委”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全面负责代际亲情住宅的运营管理。同时,其还具备社区治理与服务协调功能,不仅帮助解决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问题,还积极策划义诊、剪发、文娱等公益活动。再次,老人与其子女作为房屋使用者,通过家庭成员互助提供福利保障。最后,志愿者、企业、社会组织的补充作用也不容忽视。例如,J村青年志愿者会定期开展慰问服务,物业公司承担卫生、维修、安保等工作,村社企业提供慈善捐赠,镇级助餐中心则为村民配送午餐。正是得益于多主体配合,这些地区才能够实现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并逐步拓展到社区层面的互帮互助。

(二)周庄镇五村代际亲情住宅的实践成效

1.农村老人实现“成功老化”。事实证明,周庄镇五村的代际亲情住宅能够有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舒适生活需求,帮助其实现“成功老化”的晚年目标。在老有所养方面,本村老人只需缴纳少数费用即可便捷入住设施完备的公寓楼,医药、洗护、助餐等为老服务一应俱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定期为其发放失地金、股份分红、节日礼品等物质财产,并配备了社会养老保险,H村、Z村等还提供水电补贴等额外福利,极大地减轻了老人的养老负担。同时,集中居住的空间布局也便于邻里之间相互照应,在无形之中推动了老人之间的互助养老行为,再加上邻近子女的陪伴照顾,形成了家庭、社区、社会服务互为补充的就地养老模式,较好地保证老人晚年的颐养生活质量。在老有所乐方面,住宅周边的阅览室、棋牌室等符合老年群体的文娱需求,家人长期陪伴有助于老人心智健康,部分村庄还会组织社交活动。例如,N村开发“老友社群”功能,组建书法、园艺等兴趣小组,让老人通过合作促进彼此的交流,在结交好友的基础上增强社区凝聚力。在老有所为方面,周庄镇五村的不少老人都承担着接送孙辈、洗衣做饭等力所能及的事务。此外,S村和J村还积极引导当地老人发挥银发力量,鼓励他们在矛盾调解、红白喜事等方面出谋划策,既帮助老人增强自我认同,又使其为基层善治作出有益贡献。

2.家庭代际关系更加和谐。在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环境下,农村家庭代际关系早已从传统的“恪遵父旨”转变为“平等合作”。周庄镇五村作为新家庭主义的实践模范,在改善家庭代际关系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起初不少家庭由于多代同堂共居、生活空间狭小等客观原因,时常产生父子不和、婆媳矛盾等代际问题,“同一屋檐下”的居住方式致使负面效应不断涌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分家”意愿极为强烈。但与此同时,受代际互惠影响,老人与年轻人又不愿相距甚远。随着代际亲情住宅的落地实施,老人及其子孙都拥有了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有效地减少了因观念不合产生的亲情冲突。此外,相近的空间距离也便于进行代际互动,使其在彼此独立基础上实现相互帮衬和情感联结。这种“虚分实合”的家庭结构有利于充分动员和整合人力、资金、亲情等各类家庭资源,通过代际合力的方式积极应对日益繁重的现代生活压力。在此作用下,家庭的伦理韧性和凝聚力得到了充分强化,养老与育儿功能可以实现互为补充,日渐式微的孝道文化也获得了创新传承。更重要的是,它从居住方式上为家庭养老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操作方案,并形成了代际共融的“苏南经验”。

3.社区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从更广泛意义上看,H村、Z村等地均实现了从个体需求满足到家庭代际互助再到社区环境优化的递进目标,对于创建全龄友好社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首先,这些代际亲情住宅项目必然涉及村级层面的基础设施修缮、公共服务配套等问题,社区建设的溢出效应会产生较强的正外部性,并创造出一定的居民共享空间。因此,从中受益的不仅仅是多代同住家庭,还包括独居青年、独居老人等各类人群,社区公共环境的日益改善使全体村民的民生福祉持续增加。以S村为例,该村代际亲情住宅的施工为其新村规划及建设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其次,周庄镇五村的全龄友好社区建设已初具雏形,各村都错落分布着儿童乐园、青年志愿者中心、老年关爱中心等不同功能片区,形成了儿童友好、青年发展、老年幸福的空间布局,有效地满足了“一老一小”、中青年等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堪称社区代际共融的实践样板。最后,周庄镇五村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了村民之间的经济互助,并以此衍生出养老保障、社群意识、生活援助等社会效用,这有益于重构熟人社会网络和乡土文化体系,缓解以往因市场冲击产生的农村社会原子化趋势,继而塑造具有较强内生性的现代乡村共同体。

三、农村代际亲情住宅的学理分析——基于新家庭主义理论视域

作为新形势下探究中国个体身份与家庭生活的一个概念工具,新家庭主义是家庭现代化转型过程中能动性适应的产物。它意味着在强调家庭利益的同时,也要承认自我选择的合理性,主张探寻个体主义与家庭主义的均衡点,通过两者的适当融合,优化家庭代际关系。[4]因此,该理论与代际亲情住宅“疏而不离”的核心理念具有高度一致性,老人与子女保持一定距离的就近居住方式正是个体与家庭的巧妙结合点。鉴于此,本研究将依据新家庭主义理论,对周庄镇五村的代际亲情住宅展开深入分析,以进一步明晰其创新举措、实践成效和理论支撑。

1.从情感联结维度来看,农村代际亲情住宅打造了代际交流的生活空间。传统的家庭主义强调代际和性别的等级秩序,它与家庭生活中的平等和亲密呈对立关系。然而,伴随着孝道含义的更新,家庭权力结构发生改变,无论父代与子代,都更加重视亲人之间的情感联结。亲情伦理逐渐超越规范伦理,成为协调家庭内部关系的重要媒介。在新家庭主义视域下,情感亲密性是现代家庭存续的核心黏合剂。农村代际亲情住宅通过空间设计,将抽象的情感依赖转化为具体的互动场景。一方面,住宅的物理布局促进了代际交流的常态化。厅堂、院落、厨房等共享空间成为情感传递的重要场所,老人与子女在此闲聊、育儿、共餐等,增强了家庭归属感。另一方面,住宅作为情感记忆的物质载体,强化了家庭纵向凝聚力。传统农宅的改建往往保留了祖辈居住过的历史痕迹,新老元素呈并置状态。这种空间叙事潜移默化地传递着孝道伦理与家庭观念,使代际联结超越了单纯的赡养义务。更为重要的是,在城镇化导致家庭成员生活离散的背景下,代际亲情住宅不仅通过空间聚合营造了共居场所,更维系了家庭作为情感锚点的社会功能。

2.从经济互助维度来看,农村代际亲情住宅成为资源整合的实践载体。新家庭主义理论将家庭视为经济单元,主张代际之间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应对各类外部风险,继而实现要素的最优配置。这种互助结构在父代家庭和子代家庭之间既表现为“分”的形式,又呈现出实质上的“合”。其中“分”是指家庭成员阶段性的空间分离和相对自主的家产支配权,家庭角色分工日益弹性化;而“合”则意味着父代与子代在经济和家务方面的协作。虽然两者是较为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但家庭资源仍然能够实现以子代家庭为核心的代际整合,其凸显了家庭的功能导向,体现了家庭以代际合力的方式应对现代性压力的生活策略。农村代际亲情住宅通过长期互惠可以增强家庭整体福祉。简而言之,这种经济互助主要表现在:多代共享空间设施有助于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代际分工能够提升人力资本的利用效率,代际互助有利于为老人、儿童提供低价优质的照料服务。因此,农村代际亲情住宅植根于乡土社会,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避家庭生活风险的坚实载体。

3.从需求调适维度来看,农村代际亲情住宅优化了家庭结构。当代农村家庭常介于联合家庭与核心家庭之间,年轻夫妇虽需要独立空间,但又不愿完全脱离父母的支持网络。新家庭主义理论强调,家庭结构具有情境弹性,能根据外部环境灵活调整组织形式。它意味着,家庭仍然是农民适应现代社会的有力支点,也是养老、育儿等国家政策对接个体的基本单位。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我国的家庭重心正由父辈转移到子孙后代,特别是当两代人的有限资源都汇集到孙辈时,用于赡养老人的家庭资源就会急剧减少。在此背景下,农村代际亲情住宅的地方实践为纾解上述困境提供了可行路径。一方面,这种空间安排有利于应对国内日益显现的“下行式家庭主义”风险,[5]通过促进家庭代际互动,让老人与儿孙共享部分生活资源,缓解因资源向下倾斜而加剧的父代生存压力。另一方面,该居住模式也能适应家庭生命周期的动态变化,多代人的生产、照护、教育、传承等均可在此实现功能集聚。因此,代际亲情住宅实质上是家庭需求调适的产物。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周庄镇五村的实践表明,家庭是农村代际共融的核心,以“家”为载体的代际亲情住宅构成了代际共融的社会基础。诚然,作为苏南地区的典型案例,周庄镇五村的农村代际亲情住宅项目必定存在着特殊性,但其以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由家庭代际和谐逐步上升到社区代际互助的先进理念,对于江苏省乃至其他区域都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因此,从中提取出政策建议,可为国内农村代际亲情住宅的发展完善提供若干可行路径,并基于居住空间视角为中国农村代际共融提供方案。

(一)完善代际就近居住政策体系

周庄镇五村的实践证明,积极引导父代与子代之间就近居住和生活是改善农村代际关系、重塑家庭赡养功能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关于该领域的政策体系并不健全。对此,一是加强“依亲而居”的顶层设计,新加坡和日本的多代就近共居项目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成效,与其成熟的政策规划密不可分,它们不仅将相应的住房保障制度上升为国家战略,还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来负责房屋的开发和运行。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针对代际居住方式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有关部门的管理与协调职责,将其作为住房保障的政策目标之一,纳入农村公共服务的发展框架中,在土地流转、财政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二是用好经济激励手段,尽快出台住房支持政策,明确多代就近居住家庭在农村社区中的优先选房权利,并根据家庭成员数量、实际收入水平等制定不同的资助标准,以购房优惠、物质补贴、利息减免等形式鼓励子女与老年人毗邻而居和相互陪伴,减轻农村家庭的生活压力和养老负担。三是重视代际就近居住的立法工作,抓紧补齐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代际亲情住宅的使用权与继承权、入住子女的赡养老人义务、农村集体财产的归属权等主要问题,使农村代际亲情住宅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既有村规民约等非正式协议约束,又有正规的法律章程可以遵循,从而减少农村居民因房屋产生的纠纷和冲突。

(二)结合实际开发代际亲情住宅

农村代际亲情住宅作为一项耗资耗时的大型项目工程,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推行的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各村情况实现差异化发展。一是按照本地经济基础谋划投资与运营模式,对于经济实力雄厚的东部乡村而言,可以采用集体经济出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运行方式,打造资源集中、规模适度、服务优质的现代化社区型代际亲情住宅,而广大中西部农村则可按照政府补贴为主、集体经济和个人筹资为辅的形式,建设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传统庭院型代际亲情住宅,避免盲目照搬其他地区的发展经验,从而产生浪费人力物力的重复性“政绩工程”。二是从空间布局角度创新住宅设计方案,依据本村的生活传统、土地面积等具体实际,营造出促进代际互动的各类居住场景,有选择性地推出垂直居住型、水平毗邻型、适度分离型等房屋布局形态,为不同家庭提供三室、四室等多种户型选择,并加强代际亲情住宅的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尽量将老人安置在公寓楼的低层,减少其因腿脚不便、心理压抑等对居住空间产生的抵触情绪。三是制定较为系统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明确地方在代际亲情住宅实践时涉及的建筑用材、入住群体、管理人员等内容,并细化监督考核机制,依托第三方绩效评估机构,着重对入住老人及其子女的满意度、家庭成员互助行为、房屋质量等进行测评,并悉心听取村民对于住宅的发展意见,从而提升其规范性。

(三)建立代际共融多方参与机制

农村代际共融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个人、家庭、社区等多方力量,需要不同主体形成密切协作机制。一是构建多元参与的服务体系,明确界定政府、村社、家庭、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功能职责,政府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村“两委”可以系统整合村庄现有资产,企业要在适当盈利基础上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家庭则应依托代际亲情住宅这一媒介参与社会代际互助,通过多维发力助推农村代际共融发展。二是加强公众教育与宣传工作,通过社交媒体、电视、报纸等多渠道传播代际共融理念,重点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直播等形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推广新型代际居住方式、传统孝道文化等理念,增强其对于社会代际共融的价值认同,从而为开展代际共学、代际文娱、代际生产等实践奠定思想基础。三是加快探索全龄友好型居住场景,将统筹“一老一小”的规划理念融入代际亲情住宅的建设与管理中,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将日间照料中心与幼儿娱乐场地空间共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继而提升社区的包容性和宜居性。此外,要将社区福利向老年群体适度倾斜,针对专属于老人的“俱乐部”产品,应借助明文规定使其始终为老服务,避免产生家庭内部的分配错位问题。

参考文献:

[1]刘亚秋.以家庭为基础的社区研究路径——费孝通社区研究思想考察[J].浙江社会科学,2024(05):71-86+58+158.

[2]沈凯俊,尹思薇,宋靓珺.代际居住距离对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影响——基于互联网使用的中介效应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04):135-146.

[3]李俏,贾春帅.代际项目的西方脉络与中国图景:名实之辩与实践检视[J].宁夏社会科学,2019(01):122-129.

[4]李永萍.新家庭主义:转型期中国农村家庭伦理形态分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2023,44(04):171-179.

[5]阎云翔,杨雯琦.社会自我主义:中国式亲密关系——中国北方农村的代际亲密关系与下行式家庭主义[J].探索与争鸣,2017(07):4-15+1.

本文系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乡村转型中旅居康养的实践模式与优化路径研究”(编号SJCX25_131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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