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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安全视域下技术封建主义审思

作者:吴沚函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30   发布日期:2025-7-22

摘  要  技术封建主义认为大数据技术与智能算法的发展并不能使资本主义消亡,反而会使社会形态向封建主义复归。信息技术的垄断使得资本家变成“云领主”,“云贵族”变成新封建主义的获利者。技术封建主义虽然为技术向善转向提供反思的契机,但与此同时也带来数据攫取与信息茧房、数字景观与舆论诱导、文化霸权与文化挪用等网络文化安全隐患。因此,应进一步提高公众意识,加强法治监管,推动科技创新,破解技术封建主义带来的困境,提升网络空间文化安全治理水平。

关键词  技术封建主义;数字技术;网络文化安全

希腊左翼经济学家雅尼斯·瓦鲁法基斯在《技术封建主义:什么杀死了资本主义?》一书中认为,随着世界的数字化,全球正从资本主义倒退至新的封建主义即技术封建主义。[1]技术封建主义是一种在数字时代用来形容高科技领域中通过算法垄断知识、数据资源和数字基础设施,构建出类似于封建社会的等级体系的现象。从传统资本主义角度来看,当今数字技术和智能算法统治下的资本主义与工业资本主义时期生产财富的模式截然不同,技术封建主义通过数据与算法掌控人类的生活,自身创造出一套不平等的社会体系,就如同封建社会那样。技术封建主义导致信息茧房的出现,文化霸权的猖獗及舆论狂欢等,严重威胁着我国网络文化安全。当前,网络文化安全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重塑着全球安全版图,成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核心议题。因此,必须厘清技术封建主义在网络文化安全视域下带来的影响,完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机制,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推进网络强国建设行稳致远。

一、网络文化安全视域下技术封建主义的特征

信息技术、网络云端与智能算法的兴起带动了“资本主义数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垄断愈加集中”,[2]技术封建主义正是当下数字技术过度操纵的产物。近年来,在福布斯公布的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名单中,许多数字技术领域的高科技公司名列前茅。这些公司在网络平台上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云空间,即区别于领土或领海概念的云领地,而领云就是数字时代的新疆域。科技公司在自己的领云上收取云租金,让人们获得平台的使用权,而公司则变为领云中介,通过划分不同等级的租金形成依附性的人与人、人与领云之间不平等的云等级关系。[3]技术封建主义的运行,对网络文化安全带来一定挑战。技术封建主义在网络文化安全的框架下逐渐展现出以下显著特征。

(一)话语权垄断

“在技术垄断逻辑下,数字寡头实现了对文化生产工具的垄断,并基于对数字平台的占有实现了社会文化占有。”[4]传统的国家文化安全在赋予网络空间的含义后变得更加多元复杂,网络文化作为当代文化的新生力量给国家文化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在数字网络时代中衍生出来的技术封建主义以其独特的运行模式,实现对数据采集、算法分配和流量控制的三重垄断,掌握了文化生产资料的支配地位。数字寡头通过平台算法推荐机制与内容审核规则,实质上掌控了信息的可见范围,形成对文化表达与舆论导向的实质控制。普通用户很难对抗平台叙事,并且少数平台主导着大众的“正确”认知,进而威胁着网络生态的安全。

(二)文化资源私有化

从知识占有的层面来讲,用户依附于数字平台,“因缺乏文化生产资料而导致知识权利被剥夺,从而在平台的操控下逐渐丧失文化主体性”。[5] 网络用户所创造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甚至是评论等是网络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其版权与使用权大多由平台所控制,这就导致了网络文化成果的易主,被平台私有化、商业化,造成文化产权的不对等或剥夺,进而使文化主权受到侵蚀,价值体系被操控。文化资源的私人占有导致了网络空间文化主体性的削弱。同时,运用算法推送,对用户画像以实现精准文化投喂来形成认知封闭并消解文化认同。

(三)网络文化娱乐化

基于大数据的精准信息推送,平台“不断以数据投喂的方式兜售符合个体认知偏好的信息,尤其包括符合个体认知的娱乐内容,以此实现注意力收割”。[6]在这期间,用户以自愿、主动的心态接受了技术封建主义的剥削。这种结合着个体喜好的数据推送,更能以精神蛊惑的方式捕获用户的情感认同,进行意识形态的强制灌输,以麻痹精神的娱乐方式来提供刺激和诱导受众“自愿性归附”,从而塑造技术封建主义控制的合法性。在这一过程中,网络文化的产生与传播都被算法平台所“监视”,别有用心者利用技术封建主义对网络文化活动进行监控和侵蚀,这往往会造成文化认同的割裂和数字时代的“文化断代”,使得维护网络文化安全的屏障逐渐消解。

二、网络文化安全视域下技术封建主义的实践映射

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由经济基础决定。[7]网络文化是随着互联网科技、数字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在虚拟空间盛行的一种文化。如今技术封建主义的盛行,实现了“互联网一号”向“互联网二号”的转变,即从以开放、平等、去中心化为特征的“数字公地”转向由资本权力重构、数据算法掌控的“规训空间”,这使得文化在互联网的虚拟场域中被数字平台所利用操控来完成对用户的“行为矫正”。[8]数字化平台所搭造的信息茧房、数字景观与文化霸权都冲击着我国网络文化安全。

(一)数据垄断催生信息茧房,威胁文化认同感

在数字时代,数据就像是“数字金矿”,但这一资源并不是无限的,原始数据存在绝对稀缺性。高质量的原始数据获取,往往伴随着高昂的资金成本与技术门槛的双重挑战,而掌控数据生产、处理与分发的“技术封建领主”则通过算法垄断构建起新型的权力结构。某些社交平台利用用户信息来为用户画像,然后利用信息反向为用户提供“定制化”信息搜索或广告出租等服务。数据收集是一切的源头,掌控了这一环节就掌控了整个模式。这种通过数据垄断和大数据计算,搭建交互系统来获得用户的性别、年龄和喜好等,向用户推送更符合他们的精准信息,进而获得对受众行为的支配力量的模式就是信息茧房。“技术封建领主”通过信息茧房巩固自身权力,并将用户困于封闭的信息领地之中,这不仅加剧了网络空间的权力集中,更对文化多样性及网络文化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数字媒体强大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分析能力,使其可以抓取数字平台上的个人信息、交流联络和浏览行为等‘剩余数据’,建立数字行为数据库。又结合网民的隐式网络行为痕迹(如点赞、收藏和订阅等),精准捕捉和识别网民的性格特征、价值观和政治倾向等。”[9]有了这些数据的支撑,“云领主”在网络空间搭建出一个信息茧房,操控着人们与信息的对应关系。因而,个人数据的攫取使得个人思想和行为变得透明,智能算法精准地推送符合其利益的内容,进而影响个体的文化认同与思想倾向。信息茧房使用户接触到的文化内容趋于单一化,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被推向某些特定的文化产品和价值观,逐渐丧失了自主选择的空间。用户长期处于信息茧房中,容易形成片面的文化认知,从而忽视其他文化的价值和意义。这种狭隘的文化认同感可能导致网络上的文化偏见和文化冲突,进而影响网络文化安全。

(二)数字景观误导舆论走向,冲击文化公信力

由于互联网的包容性,网络文化呈现出多样化,其更新迭代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技术封建主义使互联网的开放性非但没有促进理性的文化对话,反而加速了文化的碎片化与感官化,通过数字媒体为用户构建了一个以算法推荐和用户参与为核心的数字景观。在算法精心构造的景观当中,多元文化压缩为快速消费的视觉符号,用户单向度地被动接受信息的灌输,在这沉浸式的体验中逐渐丧失了批判性的思维。数字景观的长时间浏览促使视觉表象的神经冲动占据了主导地位,取代了原本应有的对事物理性层面的深入分析与审视。即时阅读和短视频浏览这种瞬时传播形式可以将信息低俗化、娱乐化,并强化大脑对浅层刺激的依赖,抑制深度思考所需的认知活动。丧失自我意识的后果就是丧失主体思考的能力进而会轻易被他人煽动,“云领主”更易推行某种认知并控制舆论导向。

这种数字景观的异化效应直接冲击着网络文化的公信力根基。在数字景观的渲染和网络平台对数字信息操控的协同效应下,用户习惯以情绪替代思考,以表象替代真相,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平台操控舆论导向,平台也可通过热搜置顶、评论引导等“软性操控”手段,轻易制造舆论漩涡。例如,一些平台通过设置热门话题和引导性评论,能够轻易将用户的注意力聚焦在特定事件上,以此来引导舆论走向。在这一过程中,平台突出显示某些片面观点,使得用户盲目跟风,这种操控往往以“用户自发行为”来伪装,让群体极化现象在算法助推下呈指数级扩张。无法自主思考的用户与不明真相的媒体是最容易被利用来引导舆论的,而网络平台却在这期间收获了可观的数据。当虚假信息借力感官刺激、情绪推动和平台助力比事实传播更快时,整个网络的文化判断基准将产生系统性偏差,这也是技术封建主义对网络文化安全的严重威胁。

(三)文化霸权引发文化挪用,侵蚀文化自主性

当前,西方国家在全球的信息传播中占据主导地位,构建起一套隐形的文化殖民体系。西方科技公司凭借对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垄断,借助网络空间的自由与开放性,以电影、音乐、游戏等文化产品为载体,实施价值观的精准渗透。凭借技术优势和信息渠道,它们掌控了全球话语权,通过主流媒体和社交媒体发布符合自身利益的信息,对全球舆论产生重要影响。[10]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西方资本利用技术封建主义的运行模式在网络平台中通过符号抽取与价值置换的策略,系统性地逐步解构他国的文化主体性,这使数字文化霸权的方式变得隐蔽起来。

近年来,文化挪用这一概念在互联网舆论场中被频繁提及。在数字时代的跨文化交流中,文化挪用与文化融合的界限被模糊了,而文化挪用的运作始终依赖不对等的权力关系,[11]在数字平台上更是演化出多种形式。西方资本主义利用数字平台垄断与文化不对等的权力关系,在一些文化产品的表面借鉴我国的文化符号来混淆视听、移花接木,内核却依然是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例如,2020年美国迪士尼影业推出的动画电影《花木兰》,不仅服饰呈现西化特征,其宣传自由的核心价值观都与中国传统故事花木兰大相径庭,[12]它只不过是披着中国故事外壳来宣传西方思想的文化产品。所以,这种文化挪用的底层逻辑就在于文化霸权与资本主义。由于技术封建主义的推动,西方资本主义通过数字技术上的优势地位来控制网络空间中的文化导向,重塑网络空间的文化秩序。这些国家通过对网络平台的掌控,运用学术推广、网站宣传等方式,让其他国家在文化与价值观上逐渐丧失自主权而自愿被纳入西方文化体系。因此,技术封建主义盛行导致不易察觉的文化挪用,进一步加剧了云空间的文化霸权现象,严重侵蚀了他国在网络空间中的文化自主性。

三、网络文化安全视域下技术封建主义的应对理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13]应对技术封建主义所带来的种种网络现象的冲击,必须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坚持以提升公众意识、加强法治监管和推动科技创新为支撑,不断完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文化领域治理能力。

(一)拓宽公众思维与自我识别能力

应对技术封建主义所带来的数据泄露、舆论引导、信息茧房与意识形态的困境,要求公民要理性看待技术封建主义,积极拓展思维,增强自我识别网络信息的能力,争做“算法素养”公民。“数字农奴”劳动与个人网络活动是网络行为的两个方面,需辩证看待两者关系,这是理解技术封建主义的关键。网民的在线行为虽看似自主,但他们的数字行为会被平台捕捉分析,并转化为数据流量以获取广告收益,而用户往往未能获得相应报酬。然而,人们上网的目的多样,包括工作学习、信息获取、社交互动和娱乐等,用户在为平台创造价值的同时,也满足了自身需求。此外,部分“云领主”通过设置等级服务获取更多经济利益,用户需要充值才能获得相应服务或资源。

大力提升公众对国家意识形态的高度认同,促进人们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提升辨别能力。在数字时代,不良文化借助网络平台的数据算法进行精准传播,扭曲价值观念,引发享乐主义、消费主义等错误思潮,弱化民族认同感,淡化主流意识,进而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深厚的文化认同是共享统一价值立场的基石,高度一致的文化价值观则是网络文化安全的稳固支撑与保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增强文化认同的核心,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大众对其精神内核的认识与理解,强化中华民族的团结力量与共同体意识,使其自觉内化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动力,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共同维护网络文化安全。

(二)推动科技创新与生态重构

当前,我国正大力发展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5G等数字技术,推动核心技术创新性突破,减少对外部技术的依赖,力争打破西方科技巨头技术壁垒,缩小与西方的数字鸿沟。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成了新的生产要素。算法、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使得少数科技巨头能够像封建领主一样掌握大量数据,从而加剧了网络文化的割裂。面对数智时代资本主义技术霸权的内在痼疾,必须推动技术创新,将数字技术赋能技术封建主义视域下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政府监管、网络治理等领域的孵化落地,加强研发投入,开发新的数据分析工具,健全更加公平和透明的信息推送机制,重构网络文化生态,促进知识共享和文化多样性,提高网络文化监管的效率与公正性,推动网络文化环境健康发展。

(三)加强政府监管与法制保障

技术封建主义思潮的兴起实则也反映出当今世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资本主义在数字技术的跨越发展下使内在矛盾进一步凸显,且在网络空间逐步构成了封建时代的权利分配与阶级划分。技术封建主义现象的本质源于对新兴技术资源,特别是数据与技术的集中占有、控制及运用。要消除这一现象,需满足多项具体条件。例如,数据资源所有权结构、数字技术运用模式以及数字技术管理形态的不断完善。要想有效遏制“云领主”在网络场域的数据垄断、权力集中与等级分化,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将“技术领地”纳入公共规制。

对互联网公司的传统监管一般涉及对公司市场行为、用户信息以及平台内容的监管,面对技术封建主义所带来的“数字封建领地”、数据产权集中与线上阶级分化等新问题,传统的监管已无法全面覆盖这些新问题。因此,政府要完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和扩大监管范围,尤其要加强对互联网大平台过度扩张和数据垄断的监管。同时,要及时更新和完善法律法规,使我国的法律体系覆盖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和数据处理方式等领域,确保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延展性。针对大型互联网公司的行为特点,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其行为边界,防止其利用市场地位进行不公平竞争或损害消费者权益。同时,政府要充分发挥在监管体系与法律法规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和鼓励互联网企业共同遵守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与用户权益。

综上所述,技术封建主义作为数字时代新型的权力结构与经济形态,对网络文化安全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从本质上来看,技术封建主义在网络空间中显现出的话语权垄断、文化资源私有化和网络文化娱乐化等特征,不仅削弱了网络文化主体性,还导致了文化认同的割裂和价值体系的扭曲。在实践层面上,数据垄断催生的信息茧房进一步加剧网络空间的权力集中,数字景观的误导性冲击了文化公信力,文化霸权引发的文化挪用则侵蚀了文化自主性。因此,必须积极应对技术封建主义对网络文化安全带来的挑战,采取多维应对策略,提升公众的算法素养和自我识别能力,加强政府监管与法治保障,推动技术创新以突破平台的垄断,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多元的网络生态环境,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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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傅守祥,宋静宇.从《木兰辞》到迪士尼《花木兰》的跨文化改编与误读探微[J].艺术传播研究,2022(01):84-91.

[13]张晓松,朱基钗.敏锐抓住信息化发展历史机遇 自主创新推进网络强国建设[N]. 光明日报,2018-04-22(01).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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