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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美好生活实现的内在规定性

作者:樊长琴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455   发布日期:2025-5-26

摘  要  美好生活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崭新概念和独特命题,其实现路径与《资本论》科学原理存在深层理论同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话语定向中,《资本论》无可辩驳的科学原理得到了新时代的检审。以《资本论》的劳动价值论为逻辑起点,以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为分析框架,可以揭示出新时代美好生活实现的六大内在规定性:劳动解放构成物质根基;价值立场塑造精神内核;方法论指导提供实践路径;经济基础支撑物质文明;上层建筑保障制度正义;理想目标引导发展方向。这种多维规定性体系既是对《资本论》的当代诠释,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理论蓝图。

关键词  美好生活;《资本论》;劳动价值论;唯物辩证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这一重要论断精准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内核与实践逻辑。“出发点”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逻辑起点,“落脚点”则指向社会全面进步的价值归宿,二者共同构建起美好生活追求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双向赋能关系。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石,始终彰显着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资本论》占有重要地位,这部著作深刻阐释的剩余价值理论与社会发展规律,在当代中国实践中持续焕发着理论生命力。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运用《资本论》蕴含的科学原理探究新时代美好生活实现的内在规定性,不仅有助于从理论高度理解美好生活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路径,也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一、劳动解放:美好生活的物质根基规定性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石,通过劳动二重性分析揭示了商品经济的内在运行规律。这一理论体系不仅解构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而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是新时代美好生活实现的物质基础与价值源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构建的劳动价值论体系,科学地揭示了劳动作为价值源泉的本质属性。马克思认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其中使用价值是自然物质与劳动结合的产物,而价值则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其本质在于抽象劳动的社会性凝结。正如马克思强调的,“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2]这一科学论断确立了抽象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唯一性地位。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整个物质世界实现了巨大发展,有人开始以要素价值论来攻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资本、土地、管理、技术、知识、信息、专利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批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过于狭窄单一,不能切中现实并响应时代发展。但是,自然物质需要通过劳动激活其使用价值。事实上,“要素贡献”本质是劳动对物的要素的重新配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可以直击要素价值论的致命缺陷,即用物的表象遮蔽人的劳动本质,用要素协同淡化价值创造的真正主体。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新时代美好生活实现的伟大意义在于揭示了劳动的双重解放维度。在生存层面,劳动作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3]决定了实现美好生活的基础层次就是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需要。劳动则是创造这种物质财富的基本动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4]可以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新时代美好生活实现的动力源泉,只有依赖劳动的创富机制才能摆脱物质层面的匮乏。在文明层面,劳动解放意味着超越资本逻辑的异化形式,使劳动从谋生手段升华为自由的生命表现。马克思认为,“在奴隶劳动、徭役劳动、雇佣劳动这样一些劳动的历史形式下,劳动始终是令人厌恶的事情,始终是外在的强制劳动”,[5]而人真正需要的劳动表现为“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6]在实现新时代美好生活的过程中,虽然人人拥有这样的机会,但只有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才能抓住这个机会。创造性劳动会“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7]这种转变不仅能使价值主体性得以充分彰显,也能使人们在精神世界的丰盈与超越性体验中,真切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二、价值立场:美好生活的精神导向规定性

在《资本论》的宏大叙事体系中,资本与雇佣劳动是绕不开的核心命题。无论马克思从何种维度视角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辛辣科学的批判,其伦理旨归或价值灵魂都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伦理主线,即以受压迫最深的劳动人民为价值归宿。这种以人为本的价值立场,构成了《资本论》区别于其他经济学说的精神内核,也为实现新时代美好生活提供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马克思对资本使用雇佣劳动的科学论述,深刻暴露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本质。资本及资本权力的生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质、现代分工体系及机器大工业生产等,本质上都必须以人的自然力为基本动力。然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动力被资本增殖的逻辑所扭曲。在《资本论》第一卷“工作日”一章中,马克思极尽刻画了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不断突破生理极限和道德极限,出现了“黑人所从事的有时只要七年就把生命耗尽的过度劳动”,[8]童工“四肢瘦弱、身躯萎缩、神态呆滞,麻木的像石头人一样,使人看一眼都感到不寒而栗”[9]的悲惨情境以及铁路工人因连续劳作40—50小时导致的致命事故,法庭要求铁路大亨们在购买必要劳动力时要大方一些,在榨取劳动者的劳动力的时候要节制、节欲和节俭。如果仅从事实角度印证马克思对以资本增殖为核心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无疑贬低并遮蔽了《资本论》的价值观灵魂。《资本论》价值观灵魂的落脚点是“现实的人”,强调任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要实现何种程度的增长,都必须将人的发展、劳动者的自由发展、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否则就本末倒置、主客颠倒了。

从马克思“‘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0]的论断,到《共产党宣言》“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1]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2]一条清晰的价值红线“人民群众才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根基”贯穿始终。由此意味着,实现新时代美好生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与此同时,必须充分凝聚民心、发挥民力、汲取民智,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核心,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一价值立场的确立,既是对《资本论》伦理精神的当代传承,也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

三、辩证实践:美好生活的路径方法规定性

《资本论》之所以能够深入到历史层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在此社会性质基础之上的人类生存图景展开科学的批判,在于马克思对唯物辩证法的灵活运用。唯物辩证法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同时,也为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了科学的逻辑和方法论武器。

马克思认为,辩证法在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并在合理形态上引起了资产阶级的愤怒和恐怖,根源在于“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13]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结果的资本主义制度,相较于封建社会来说,无疑是历史的进步。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同样具有阶段性的特征。这不仅源于一切社会形态都存在的基本矛盾,而且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无法克服其内部爆发的经济危机,生产过剩造成的社会再生产的无以为继,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当然,对唯物辩证法是新时代美好生活实现的方法论武器这一观点的解答,逻辑性地延展为马克思如何运用唯物辩证法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又在何种程度上为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了方法论武器。

唯物辩证法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其一,以辩证思维审视发展阶段,夯实美好生活的物质基础。美好生活的实现必须依赖于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要达到这个水平就必须充分吸收、借鉴资本主义制度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辩证地看待资本主义制度的文明性和野蛮性。要在克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美好生活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虽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了资本、资本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但他并没有对这些进行彻底否定,他真正否定的是那种无偿占有他人劳动并危害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因此,既要用联系、发展和全面的眼光看待资本主义创造的历史结果,同样也要用这种眼光审视这种历史结果对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的现实意义。其二,以唯物辩证法指导实践,妥善处理发展中的矛盾。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仅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多个层面,还包括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14]这无疑是对《资本论》唯物辩证法的科学运用。这一方法论要求在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在辩证实践中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四、生产方式:美好生活的经济基础规定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剩余价值并非资本积累与贫困积累两极分化的根源,而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剩余价值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意味着对劳动者的剥削,关键在于对剩余价值的占有和分配,这是深入理解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和对新时代美好生活实现理论支撑的前提。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在于创造并占有剩余价值。在资本总公式(G—W—G')中,剩余价值的生产环节位于“G—W”阶段,也就是发生在货币资本流通到商品资本这一阶段。为了科学分析资本家无偿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详细分析了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这两种方式。其中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纯粹依赖于延长工作时间,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则依赖于在必要劳动时间内的技术应用、组织管理、机械化工厂等的更新发展。正如《资本论》所载:“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15]然而,资本的增殖过程是通过榨取人的自然力、自然界的自然力和社会化的集体自然力完成的,必然导致资本积累和贫困积累的两极分化,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因被过度剥削而陷入贫困、自然环境因被过度掠夺式开发而遭受破坏、人际关系因资本逻辑主导而异化。事实上,中世纪及封建社会的剩余价值虽已存在,但受统治阶级消耗限制未能转化为社会变革动力,而近现代社会的飞跃式发展,则直接得益于剩余价值资本化和剩余价值用于扩大再生产。没有剩余价值的持续投入,就不能实现生产力和科技的巨大飞跃。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产生的剩余价值完全归资本家全部占有,因此,并没有实现向社会和劳动者的复归,更不会将其作为实现美好生活的物质力量。社会主义条件下,剩余劳动是从属于社会的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是一种集体的社会力量,它的价值追求在于夯实美好生活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

新时代实现美好生活需要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其一,强化政党引领和人民主体。“纵观人民美好生活的历史生成历程,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着政党的主体引领作用”,[16]通过强化党的领导,可为美好生活的实现夯实政治领导力量,有效规避剩余价值脱离人民。其二,推进创新性劳动与共享机制。劳动作为剩余价值的源泉,创新性劳动将为创造剩余价值提供更大的空间。建立共享机制,使劳动者直接参与剩余价值分配,是实现美好生活的经济基石。其三,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不计后果地开发自然资源会抵消剩余价值创造,并引发巨额治理成本。因此,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这是实现美好生活的生态前提。其四,释放科技与创新动能。科学技术创新已经成为当代财富创造的核心引擎,通过制度设计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必将为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保障。

五、制度正义:美好生活的上层建筑规定性

从制度正义维度考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剖析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少数资本家通过血腥殖民的原始积累垄断了社会上绝大部分的财富资源和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则一无所有,这种制度设计导致“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17]由此可以说,《资本论》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分配制度的结构性矛盾,更为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制度设计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资本主义分配制度本质上是按生产要素占有比例进行分配,马克思将其概括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18]也就是“按各个预付资本的量所占的比例来进行分配”,[19]谁占有生产资料和资本财富,谁就能彻底占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剩余价值。然而,在表面上工人以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获得了工资报酬,而在实际上资本家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工人预付的工资只相当于购买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时间,超出工作日必要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因此,劳动者并没有参与最终劳动产品的价值分配。这种分配实质是按资分配,劳动者因不占有生产资料而遭受制度性不公。必须强调的是,《资本论》不仅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而且提供了未来社会制度设计的科学路径。马克思深入剖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与历史演进逻辑。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了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但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其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这一矛盾使资本主义走向自身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20]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私人对生产资料的垄断,而是一种“靠自己劳动所挣得的私有制”。很明显,马克思在对未来社会主义制度结构的科学设计中,未来社会需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私有制。这种公有制并非简单地回归小农私有制,而是建立于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即劳动者集体掌握生产资料。与此同时,马克思强调,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具有同一性,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反面,所以二者共有同样的历史的暂时的性质”。[21]因此,未来的社会主义必须用按劳分配代替按资分配。

按劳分配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不可能包含任何排他性的占有制度上的要求,不能凭借任何私人所有参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22]当然,按劳分配只是分配形式上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分配正义应该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但是,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它是向“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过渡的必要阶段。总的来说,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实现,要求超越资本主义制度框架,构建以公有制为基础、按劳分配为原则的正义制度。这种制度不仅关乎经济基础的转型,更涉及上层建筑的全面重构,进而为破解当代社会制度困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思想武器。

六、共产主义:美好生活的理想目标规定性

《资本论》宣告了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标志着科学共产主义的成熟。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两大发现的基础上,马克思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根基,以唯物辩证法为方法论武器,对资本主义社会性质及其生产关系展开了严格剖析和科学批判,进而发现并构建了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形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追求的美好生活共同构成了社会形态演进的历史链条。马克思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23]这里的“旧社会痕迹”不仅包括分配制度和劳动形式,更隐含着对资本主义生产力成果的继承。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预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资本主义创造的高度发达生产力为物质前提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历史方位,本质上是社会形态演进规律与具体国情交互作用的必然结果。这一阶段的特殊性体现了双重历史任务的叠加:既要完成传统工业化的物质积累,又要在制度层面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新时代美好生活命题的提出,正是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尽管我国已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由此决定了“美好生活的呈现样态受到特定历史阶段生产方式的根本制约”。[24]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实现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价值目标,也是通往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二者构成了理想与现实的辩证统一。

共产主义为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了基本图景,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实践要以共产主义理想为参照。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基本样态,不仅需要在理论层面响应马克思《资本论》对未来社会制度的科学构思,更需要在实践层面回应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现实路径。具体而言,这种样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经济发展维度,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而非两极分化的道路,将共同富裕实践和美好生活的实现紧密结合在一起。其二,制度保障维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科学实施宏观调控,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有效供给不足与无效供给过剩的矛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其三,文明传承维度,需要继承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优秀成果,只要有利于美好生活的实现,就可以将其纳入到社会主义的阳光下进行运转。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四,人的发展维度,坚持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导向,创造自由劳动的时间和空间,实现财富向人的复归。与此同时,通过发展创造性劳动,实现劳动从谋生手段向生活目的的转变。其五,生态伦理维度,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秉承“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的发展理念,[25]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总之,多维度协同的实践体系,既能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逻辑,又蕴含着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必然性。每个维度的深化发展,都在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推动美好生活从阶段性目标向终极理想趋近。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著作选读(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19.

[2][8][9][13][17][2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61,273,282,22,874,874.

[3][2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1,185.

[4]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4-29(01).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74.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8.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6.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3.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2.

[12][14]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22-10-25(01).

[15][18][19][2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927,993,861,994.

[16]徐艳玲,王敏.考量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生成逻辑的三个维度[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04):49.

[22]刘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收入分配问题的政治经济学探索——改革开放以来的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进展[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5(02):27-39.

[2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34.

[24]项久雨.美好生活与人的现代化[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5(03):31.

本文系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青海大学)项目(编号21SZJS63010743)和宁波城市文明研究院重点课题“精神文明在人类文明新形态中的作用地位和内涵研究”(编号CSWM2023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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